自由海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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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使人明智”是历史爱好者都明白的一句话,意思很简单:读历史能让人变聪明。我们事先必须澄清,历史在很多时候是被人们拿来娱乐的或用来意淫的。就像古时候人们喜闻乐见的《三国演义》是“三分史实,七分虚构”的一样,在21世纪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下繁花似锦的文化产业中,历史用来娱乐和意淫的功能将更加明显。当然我无意批判“玩历史”的行为,既然是娱乐活动,只要大家玩的开心就好,只要玩的过程中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行。不过确实有部分玩家玩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对现实世界产生了幻觉,把自己意淫的东西当成了真相。这样的人跟变聪明无关,因为“玩历史无法使人明智”。在排除了意淫流玩家之后,剩下的认真读史书的人,就一定能在变聪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吗?也未必。因为历史是人写的,人记录的东西,难免都会带有作者主观的表达意愿,难免会带有诱导性。

造假

制造诱导性,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造假。(当然我们可以把造假换成一个美化的词:艺术虚构)造假的手法有很多,等级最低的莫过于直接修改史实,既作者自己来编造故事。但这种方法非常愚蠢,因为编造的故事难免会出现逻辑漏洞,一般故事编的越大,就越容易被人识破。而且最关键麻烦在于:造假会使自己跟其他人的记录发生冲突。所以很少有人会采用直接造假的方法。即使编故事,也往往选择年代过于久远、资料残缺、不太可能被有钻研精神的读者识破的地方。

选择性回忆

既然直接造假太粗陋,那么接下来的诱导手法则十分常用:用真话来说谎。也就是把事实做一个筛选,只说其中的一部分而不说另一部分,给读者制造一种导向性。举个简单的例子:斯大林统治下,苏联重工业和军备得到强化,苏军击败了纳粹德国,农业集体化饿死了约上千万人,大清洗和民族驱逐使很多人受迫害。如果历史记录者打算美化斯大林,他只要这样写历史就行了:“斯大林使苏联的重工业和军事工业飞速发展,并且率领苏军击败了纳粹德国。”都是真话吧?没错,确实都是史实。只读过这样历史的人,难免会对斯大林顶礼膜拜:伟人!了不起!而饿死人大清洗驱逐少数民族的事情他们就没法知道了。

情绪渲染

单单使用选择性筛选的手法还不够,作者经常还要结合另一种常用的办法:感情渲染。很简单,因为人类的认知过程基本要先经历感性认识,之后才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其实很多人永远上升不到这个程度)。那么作者在写历史的时候,就像写小孩看的卡通片一样,通过艺术的渲染、语言的修饰,把一些人极力描写成好人,再把另一些人全力形容成坏人就可以了。读这样的历史记录(这样的历史多数是描写生动的,吸引人的),难免会产生如下的感情体验:伟人领袖英雄义士无论做了什么,似乎都是可以理解的;而暴君奸贼强盗小人无论做了什么,似乎都是无法原谅的。当然面对成人,作者一般不会真像哄小孩那样写,把好人写的完美无缺,把坏人写的十恶不赦,这样太假。如何处理?“七分功劳,三分罪过”,“总得来说还是一个好同志”,这就既保留了感情诱导性,又显得十分“中立”。其实这种半和稀泥的态度更像是中庸,而绝非中立。

模糊概念

信息过滤、感情渲染这两招,足矣忽悠住相当一部分人,但对于另外一些有点脑子的读者,该怎么办呢?还可以使用大量的模糊用词。一个拥有科研素养的人会明白:一切理论知识、理性辩论的前提是定义要清晰。定义都不明确,讨论什么都没意义。而历史诱导者则喜欢充分利用这一点,反其道而行之。其实诸如“崛起”、“富强”、“衰落”、“萧条”、“功勋”、“罪过”等等常用词,都是没有严格定义的非精确词汇,它们根本就没有讲清楚“富强”是谁变富谁变强了,“功勋”是谁对谁做功了,国家的“崛起”到底给人民带来了什么,“萧条”中社会上具体发生了哪些变化。但因为它们太常用,却经常使读者忽略了它们模糊性。作者还可以自己制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假专有名词:“文化侵略”、“经济殖民”……不胜枚举。模糊用词往往是带有主观感情渲染的,但总是可以披上客观理性的外衣。

以论代叙

最后,面对比较有脑子,喜欢刨根问底的读者,评论部分自然少不了。历史记录者在记录真相的同时,添加自己的评论,这是很常见的。虽然大家都能区分“作者评论”和“记录事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可以被混淆。一个历史诱导者绝对不会像司马迁那样:在写完真相部分后还特意写个“太史公曰”啥啥的。他们的评论部分绝不会注明这仅仅是个人观点或一家之言,正相反,他们要让读者觉得自己的评论是不可撼动的唯一真理。并且通常喜欢采用“夹叙夹议”的议论方法,这样更方便将评论带入事实。比如下面这句:“1929年,由于资本主义制度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美国陷入了经济大萧条。”

动机?

在历史记录主观倾向的万般诱导之下,历史爱好者依然很难做到“明智”,他们对未来的预测力几乎没有增加,甚至还会变差,以至于还比不上没读过历史的人。历史的记录者为什么会诱导读者?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其实说来也未必复杂,因为凡是人都会有主观性,都有个人喜好和偏见,历史学者同样不能例外。多数情况下历史学者也不是故意说谎的,而是他们自己先感化了自己,自己先相信了自己的论证。在史书中,最常见的是帝王视角或领袖视角,帝王和领袖掌握了国家权力,自然希望历史能把自己写的很好。历史记录者也许是迫于权力压力,或者是为了阿谀奉承,以及单纯对权力者的个人崇拜,他们写成的历史,自然会倾向于美化皇帝和领袖,并丑化他们的敌人。与其类似的是英雄史观,这基于作者对群众力量的蔑视,和对英雄人物的崇拜和仰慕。还有一种常见的是民族主义视角,由于作者对某些民族群体的鄙夷,或者是对侵略者征服者的仇视,他们写出的历史,当然要想法设法的贬低这些非我族类,同时还要竭力美化本族类的道德和能力,从而潜移默化的凸显本族类的优越之处。除此之外还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导向性,对于同一个历史事件而言,自由主义者,社会民主主义者、共产主义者通常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以及给出不同的论证和判断。一个共产主义历史学者当然会全力寻找史实来证明公有制和国有化的优越性,而一个资本主义历史学者则必然会与之完全相反。

玩股票听股评的人也许会有这种经历:某些“股评家”有时候看上去就像推销员一样,他们绞尽脑汁煽动股民的情绪,给出一切支持上涨的理由。结果股市无常,股票没涨反而跌了。然后另一些“股评家”登场,他们想尽办法来找理由证明股票为什么跌了,这些事后诸葛给出解释有时无比荒谬,说不定连他自己都说服不了。有相当一部分历史学家其实跟这些股评家没有区别。人类社会是一个比金融市场更复杂的非线性系统,帝王将相、黎民百姓、甚至地理气候……都是影响历史发展的重要因素,很难说谁决定谁,谁是主要谁是次要的。对于结果而言,股票只有涨和跌两个方向,而历史的发展方向则是个多元矢量,它拥有远远复杂的排列组合。所谓历史研究,其实就是在人类社会这个混沌体系中,记录曾经发生了哪些事件,并尝试寻找这个复杂系统的运动规律。一个真正想通过阅读历史来“明智”的人,首先有必要时刻牢记学术研究的“价值中立”原则,也就是不带有任何价值取向的去了解真相,分清哪些是“史实”,哪些是作者的艺术加工、情绪诱导和私人评论。这仅仅是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即使你做到了也未必一定能比别人聪明。否则读史不但无法使你真正明智,还有可能先让你丧失理智,变成博学的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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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朋友alien外星人发表了一篇关于民主的专题非常值得一看,这个专题也再次引发了我对民主的思考。我是一个热爱自由和平等的人,我的政治理想是构建一个自由和平等世界。这样的世界说来也不复杂,就是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还能实现起点平等就更好了。但对于民主,我向来都把它视为一种工具,换句话说我不是民主控,我追求的只是自由平等。在我眼里即使是现代的宪政民主国家,制度上依然存在很多缺陷。

民主推得出平等和自由?

首先应该有必要从定义上来明确一下,民主(Democracy)在希腊文意思是人民掌握权力,其中“人民”是一个集体名称,它代表了一大群人。从这个定义里,我只能看出“群体决策”的意思,它的本意并不包括对言论自由、权利平等的保障。现在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民主怎么推的出平等和自由?我无法找到严格的论证过程,却能找到很多反例来。古希腊著名的陶片放逐,多数人可以用投票的方式,把大家都看着不爽的人逐出城邦;法国大革命时,人们可以民主的把人扣上“人民公敌”的帽子,再把他推上断头台;即使在现代的民主国家之下,同性恋的婚姻权利,依然要看多数异性恋的脸色。这都是毋庸置疑的民主形式,却怎么体现的出自由和平等?如果说独裁代表了个人专制制度,那民主不过是一种集体专制制度。

民主能让人变宽容?

有一种常见的反驳是,民主也许短期内并不尽人意,但是民主可以让价值观不同的人相互碰撞,让人们相互宽容和忍让,最后走上自由的道路。对这样的论证,首先我得指出,这里民主的定义被扩展了:这其中排除了一次性民主(比如某些极端政党被选上台后就永远不被选下台的例子)的可能性,而且这样的定义还把言论自由也包括在里面。现在我们接受这个新定义,这样没有问题了么?如果对抗的双方势均力敌,还有可能实现一个相互容忍的结果(当然也有可能掉入相互打击相互报复的囚徒困境中去);但是如果在对抗双方人数差距悬殊的情况下,民主会带来什么样的容忍?比如99个色狼和一个美女民主公投强奸无罪的法律,美女有权抗议,也有权投反对票,但是她无法阻止法律的通过。色狼会因为她的抗议而对她动了恻隐之心,对她的诉求实现宽容?这样的假设明显是违背人性的。除非色狼们行为受到外来势力的谴责,否则民主永远都无法规避多数暴政

宽容还是妥协?

还是刚才的话题,如果对抗的双方势均力敌,还是有可能实现一个宽容和妥协的结果。但是问题在于,“宽容”和“妥协”绝非同一个意思。宽容意味着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互不干涉。可以说宽容是一种自由主义态度,它实现了不同人对自由选择的尊重。而妥协却代表了双方无法相互容忍,只是达成了一个折中的意见。如果实现的只是妥协,和稀泥的中庸式结果往往导致了你不开心,我也不开心。这样的情况在民主议会中十分常见,由于议会中充斥了不同党派的代表,有时候意见会针锋相对,却又无法分开,最后只好走了一条中庸路线,推出的是一系列不伦不类的政策。这就像驾驶汽车的两个人面对岔路,一个要往左一个要往右,争执不下,民主的结果必然是要么往中间开、要么忽左忽右,最后撞上了,大家谁也别想满意。

群己权界,谁来划定?

我知道很多人会用“群己权界”的概念反驳我的上诉说法,他们指出在今天的宪政民主制度下,公权和私权已经被分开了,言论自由、财产自由这些私权受宪法保护,只有公权力才通过民主来决定。这样的说法等于承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实际上是由宪政(constitutionalism)来保护的,而民主对此并没有什么贡献。还有,宪政民主制同样不能解决一个问题:公权和私权的界限是如何划分的?一种典型回答是:由民主投票决定。如果按照这样的方式,虽然公权力暂时无法直接侵犯私权,但公权力依然拥有修改公私权界的权利,通过改变这个界限,公权力依靠缩小私权的方法,间接的侵犯私权。从现实来说,即使像美国这样拥有自由传统国家,联邦政府的公权力依然不断向下扩张,诸如美联储对银行业的控制、爱国者法案的通过……使我不得不担忧再过100年后美国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一个社会中,每个人的喜好都会有所差异。而麻烦的问题在于,个人的喜好的函数无法通过某种加总计算而得出一个“集体的喜好函数”,也就是说,不存在“集体偏好”这种东西。最后抛出我的总观点:无论在何种制度下,如果一个人拥有控制他人的权力,那么这其中会必然产生强制。除非实现一种制度,能在互不干涉的前提下,让每个人只能拥有控制自己的权力。民主本身对实现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并没有关键意义上的帮助,它只代表了一个群体在分离成本过高、无法实现自由选择的条件下,一种被迫相互妥协和牺牲少数人的手段。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说过:“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诚然自由民主制度无疑比极权制度要好的多,但不等于说民主就是人类社会最完美、最终极的制度。关于新制度的构想,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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